日前,阿迪達斯(專賣店)認為國內(nèi)服裝商標“阿迪王(專賣店)”侵犯了自己的商號權。阿迪達斯公司將商標評審委員會訴至法院。昨日上午,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。
據(jù)了解,阿迪王體育用品(中國)有限公司經(jīng)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審查,該商標在服裝等商品上核準注冊。
阿迪達斯有限公司訴稱,公司早已投入大量資金就其“adidas”“阿迪達斯”等商標進行宣傳,已經(jīng)構成馳名商標。應對上述商標加強保護,對被異議商標不予核準注冊。
商評委辯稱,“阿迪王”商標與“阿迪達斯”商標未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,沒有侵犯阿迪達斯的商號權。阿迪王公司作為第三人認為,“阿迪王”商標與“阿迪達斯”商標不構成近似商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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